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位授予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23年下半年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予工作日程表
工作内容
下半年批次完成时间节点
工作要求
2023-3批次,
8月份授学位
2023-4批次,12月份授学位
论文送审资格审核
具体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另行通知
博士
预答辩
7月3日前
9月14日前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暂行规定》要求,完成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并提交《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学位论文检测
7月5日前
9月25日前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实施办法》进行论文检测。检测不通过而放弃答辩的研究生,学院需提交《毕业研究生放弃答辩名单》
学位论文送审
博士
7月7日前
博士
9月29日前
1.研究生院负责博士论文送审,学院负责硕士论文送审;
2.学院汇总提交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意见表纸质版1份到明德楼410;博士研究生将PDF格式的送审稿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导师完成博士学位送审论文系统审核。
研究生院直接从教育管理系统下载博士送审论文并上传到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检测服务平台,逾期提交者不予办理论文送审!
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送审,学院送审须通过平台送审(网址:https://10389.lwglxt.com//)
学位论文送审要求见《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
学位论文送审封面格式要求见《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见附件)
学位论文答辩
8月15日前
12月5日前
学院组织完成论文答辩,答辩公告需5个工作日前网上公示
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程序具体要求见《福建农林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福建农林大学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的通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8月18日前
12月8日前
1.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建议是否授予学位,具体要求见《福建农林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2.各学院提交当前批次毕业名单及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名单须经分管领导或分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各学院提交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获得学术成果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和期刊复印件(须有期刊封面、目录、内容和封底,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并盖学院公章;若发表文章被SCI(E)、EI、SSCI、CSSCI收录,需出具检索报告)
学位获得者信息填报
8月18日前
12月14日前
8月份填报时间:8月1日至8月18日
12月份填报时间:12月1日至12月14日(本批次不能获学位的不要填报)
学位档案材料提交
8月21日前
12月14日前
学位档案材料清单
1.《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登记表》,P1-2页
2.《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表》,P3
3.学位论文内容介绍,P4-7页
4.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鉴定意见,P8-9页
5.论文评阅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P10页
6.论文答辩情况,P11-13页
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P14
8.《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原件;
9.福建农林大学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研究生本人需签名,毕业未授予学位的研究生不用提交)
10.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2本;博硕士电子版学位论文在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管理”-“毕业与学位论文”中上传并点击“提交审核”,论文独创性